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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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font face=宋体 color=#ff0000><big><big><big>岁月留痕</big></big></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ff><big>往事随风<br /><br /><font color=#000000>前言:N年前写的,本想写一长篇的,但由于时过境迁,灵感与心境都不再,所以只有这些片断,是一种青春记忆,一种现实与想象夹杂的小说类文章。有些情景已过时,但对我而言,那是记忆,我的记忆。所以请看官别怪!并且不期望有人看完,只当在此存个备份好啦!<br /></font></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big><br />绪: 过往岁月在记忆中划下一道道痕迹后,便无声别去永不再复。然而曾经在生命中发生过的许多事,在这些痕迹中存在下来犹如道道磁迹,随时等待思绪去读取。<br /><br /> <1>在许多年前,那时正值青春年少,喜欢到处走走,喜欢热闹的地方。有晚应朋友之约,到某一歌厅去唱歌。由于是好友相邀自然欣然前往。去到后,已经有好几个人已就坐。但大部分是他的朋友,认识的没几个。与他的朋友从容有礼地打过招呼后。我坐到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两眼冷冷地盯着电视在看MTV听他人唱歌。<br /><br /> 这时正由一女声略带忧郁地在唱:“人活着就是等待,等一个真正爱慕你的心。人活着就是等待,等他将你以后变得精采……”(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汤宝如的《活着就是等待》)那一刻我象受到什么震动,不由已地扭头想看看那是什么样的人在唱,借着柔柔灯光,我见到的是一个我不知该怎样形容的女孩。但我想肯定那是可让很多人流口水的女孩。正在投入地唱着。<br /><br /> 在当我分神时她已唱完,在众多掌声中放下MIC,就在她站起的一刻她把目光投向我停了一下,向我这边走来。Why 原来她是与朋友一起来的。自然向我这边走来。由于只有我身边才有空位,她只能与我排排坐,唱山歌了。我按一贯作风,从不主动对陌生女人表现热情,认为同是人,为何老是要男人主动对女人热情,我绝非那种见到Cutie就如死了半截,如中风般只懂流口水的人,让女人小看我们男人,以为她们漂亮就要人敬她三分。所以只是与她礼貌地点点头,她冷傲地回应后不声不响地坐下。<br /><br /> 这时朋友向我介绍她,原来她是刘雪柔,也向她介绍了我,她冷冷地点点头,并没给我笑意。我也不卑不亢地对她稍稍欠身点点头。其他人继续在愉快地谈笑,由于我跟大部分人不熟悉,没有多少话题,所以只有我跟她在默不作声地品着啤酒与热茶听着音乐。<br /><br /> 闲闷无聊中拿起点唱本,选了首王杰的歌,在歌单上写下歌名,叫过Waiter让他帮我送歌单。由于她靠近外边所以让她传过去。她看了看那歌单,脸上突然浮现异样的表情,不知是被我“丑陋”的字吓了,还是什么,总之脸上的表情是与先前不同。<br /><br /> 等了好久,终于轮到我唱那首歌了。我酝酿了一下情感,暂忘了一切,如流水行云般开始进入另一境界:<br /><br /> 一朵玫瑰叫做爱情,是你曾经期望的美丽。<br /> 给你玫瑰,给你爱情,再给你全部的自已。<br /> 无条件地照顾你的情绪,只是无条件等你。<br /> 你怎么舍得这样离去,犹其我这样爱你。<br /> 我依然在你熟悉的地方等你。<br /> 时间不是思念的距离,依然在你熟悉的地方等你。<br /> 你知道我不曾放弃,我依然在你熟悉的地方等你。<br /> 为你揭露自已的心情,依然在你熟悉的地方等你。<br /> 等你找回遗失的心。<br /> 闭上眼睛叫做哭泣,是你曾经以往的梦境。<br /> 你让我为你哭泣,再粉碎我的梦境。<br /> 是不是在你的游戏里,我只能做个道具。<br /> 你怎么舍得这样离去,犹其是我还爱你……<br /><br /> 在掌声中(包括她的)我回到坐位旁,这次她主动让我过去,不象刚才在我请她让让后才挪了挪双腿。我坐下后,她对我说:我很喜欢依然在你熟悉的地方等你。原来她是说我刚才唱的那首歌。这次她主动地与我谈起了对歌的看法:<br /> “你也是喜欢王杰的歌吧,”<br /> 还末等我回答,她又继续说,<br /> “听说每个喜欢他的歌的人背后都有些伤感的故事。你认为是吗?”<br />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我淡然笑道:“喜欢不一定需要原因。”本来谈起王杰的歌,我可是很有话题的,但她与先前态度截然不同让我适应不了。<br /> “我喜欢他那沧桑的声音,和衰怨的词曲。仿佛人间所有伤感都可在他歌中找到。”<br /> 我说“是的,在他歌中人们能体会到好多一般人毕生都不能遇到的感受。”<br /> “人若没遇到那么多的沧桑是不能写出那么多感人的歌的。”她似乎陷入一种沉思中道。<br /> 我说:不一定,那些文学作者都没死过,却都把死写得那可怕。<br /> 她笑了笑,(我这才发现冷冷的脸上挂上笑容后竟是如此可爱。)“可是如果没有经历过为何却能那么真切呢?”<br /> 我知她仍然是在跟我说那歌。<br /> “的确有的事要经过才能明白,才能有那种感觉。歌中好些感情是来自生活,经过沉淀过滤,才能凝聚出那种令人共鸣的情感。”我不知不觉话语有些感慨。<br /> “我真佩服王杰能写出那么多感人的作品。”<br /> “他的作品不过是他与他人感情的总汇,众多感情的代表而已,所以能如此感人。”我想她要是了解王杰背后那痛苦的经历特别是那段不幸的婚姻。必能知道到为何他的作品那么独特。我并不想与初次见面的人谈太多的关于伤感情歌的见解。所以想叉话题:“其实最惨最感人的不过是现实中的人,那些歌中也好,电视剧,电影也好,主角的悲哀与痛苦,是非黑白,委曲与难过,都有观众分担,辩别和理解。而现实中你我的一切情感有几个人会在意?”<br /> “那你不说谁知道”<br /> “说了有用吗?有谁愿听呢,是你吗?”说起这些我有些反叛和激动。<br /> “那要看你说什么。”她说完这句后好象感觉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有些不好意思,把脸别过去。看着屏幕。<br /> 看来她终于放弃谈论这话题。我也不理她,继续听歌。<br /> 这时大屏幕上出现一个不是很漂亮,却很有女人味的女人在弹奏古筝,她想打破沉默,随意地说:“这样的女人也敢拍MTV”。<br /> 我听到后有些不服,说:“人漂不漂亮不一定是看外表,可别小看她,说不定她除了会弹奏古筝外还会作词作曲呢。看这样的人总比看那些只有天生本钱,只知道在镜头前搔首弄肢所谓美的女人好,若徒有外表,没内涵,一眼看去那就是她的全部,与一包草有何分别。谁会看到一包草后老在想里面有什么宝。根本不值得“研究”。”听到我在数落漂亮女人,好象踩了她尾巴似的,看了一下我,翻了翻眼睛不再理我了。<br /> ……<br /> 就这样一个晚上过去,到了曲终人散之时我们朋友间互相告别,她也不经意地跟我们说BYE。冷冷的眼神从我面前掠过。<br /><br /><br /> 回来的路上朋友告诉我,她是他一个同学的妹妹。经常呆在家中温书。不大与人交往。这天恰逢周末,他哥哥带她出来开心开心。我在暗想她要是没遇到我她肯定开心,她那么漂亮,一定有不少人会逗她开心。可惜遇到我不买她的帐。<br /><br />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刘雪柔。不错的名字,只是让人只感到如雪一般冷,并不柔。<br /><br /> <br /><2>多个如常的日子过去,有天见到那个朋友,他跟我说起她,他去她家找她哥哥时,恰巧她哥不在家,她陪他坐了一会儿,在谈话中她提起了我,他就告诉了她一些关于我的事。<br /> 后来他笑我,难得有美人记得起你。我心中有一些得意,但口中说那个雪冷(我印象中的她是冷冰冰的所以私自改了她的名)如果下次有机会见她的话可要穿多见几件衫,要不肯定会感冒的,因她太冻人了。并说我朋友怎么能这么随便把我的“面目”告诉她呢。他说你少臭美了,只不过人家随便问问,你反倒吊起来卖。<br /> ……<br /><br /> 那天刚好帮人办件事,得了些意外银两,加上与那朋友好多天没见了,决定当晚请他去五彩缤纷吧聚聚。<br /><br /> 他说:“不必吧,只不过帮你在雪冷(他也跟我这样说她了)面前说几句好话,就要请我去酒巴,如我能让她跟你见面,那我不就好处更是多多多。”<br /> 我随口应道:“她能来也无所谓,到时可少点几样下酒料了,秀色可餐嘛。”<br /><br /> 不料他却认真了:“如果她来了,到时你可别再说那些让人扫兴的话了。”(他是指那晚我说一包草的那些话)<br /> 我说:“好了,那我让她笑死可以吗”<br /><br /> “不必笑死,能让她多笑一些就可以了,让女人开心是男人的天职,所以排除万难,让她笑死,哦,不,让她开心死,唉,怎么总是要说死呢。”他笑说<br /> 我说:“这叫红颜多薄命,要是象我这样可就必是万岁。”<br /> “也许是吧。”他低声叹道。<br /> 我见他突然表情古怪起来,不禁追问:“你要我让她开心,不是你小子有什么阴谋吧。”<br /> “有些事你是不知道的,到时如能让她告诉你,你必会明了我为何要如此了。”“好,不说了晚上见吧。”<br /> 我只得跟他作别,我想不会她有什么太事吧,他那心态不过是大部分男人的共通点,总是想逗漂亮女人开心罢了。<br /> <br /><br /><3>那个时候已是酷夏,倦日早已归家。天边烧红的云彩好不容易隐退,然而凉风并没有在那人们最需要它的时候出现,天气闷得就象人处在一个无形的大蒸笼里,反正呆在家中也甚是无聊,于是我很早就来到酒巴中等他们。<br /></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big><br /> 在杯中啤酒渐少,酒巴中人却渐多时,他们仍然末到,人不禁有些烦躁。在近门口处的我,一人与一杯一瓶酒相伴呆坐着,总是被过往的人们行注目“礼”。点燃一根烟,向空中吐着烟圈,就在一支烟将尽时,我视野内出现一个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女孩,正“飘”过来。原来是她来了,后面跟着的是我那朋友。也许迟到是女孩的专利吧,也许是女性的本能或天性让她们不能对一些人或事表现大过在意,所以总爱以迟到来表达她并不太在意。迟到也许能让她心中有一种优势感,<br /></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big><br /> 在她走进门时,在风帘的风吹动下,她的长发飘了起来,裙子下摆也轻轻地“舞”动。这本是常见的一幕,但在那刻,是她让我想起了在微风中摇拽的莲花。就在迟疑间,我被烟头灼痛的手提醒我不该失态地望着她。<br /></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big><br /> 我站起身,招呼他们坐下,并没问他们未何那么迟才来。客套了几句后,我问他们喜欢喝什么,我朋友叫了啤酒,而她叫的却是酸奶。我笑问她是否喜欢那种“初恋的感觉”。她不好意思地一笑,问我何解。我说:酸奶与初恋的味道一样,都是酸酸的,甜甜的。这样一解释,她更不好意思了,低声笑道:她不知道。经我开玩笑后,气氛明显活跃了起来。我们话题越来越广,她也很是开心,完全没有上次初次见面时的不融洽,她也好象忘了上次我“气”她的事。<br /></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big><br /> 那天晚上,我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就如久末见的老朋友般。快乐时光总是溜得特别快。不觉中平淡而快乐地渡过了炎夏中的一晚。<br /></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big><br /><4>第二天,我朋友告知我一件事,就是她说我很斯文和风趣。我不经意地说,斯文有什么用,斯文是用来扫地的。他卖关子地说,她还说了些话,只不过现在不告诉我。我虽然有些好奇,但没强人所难,没将他“严刑拷打”让他供出他所知的一切。但他告诉了我一些关于她的家庭的一些事:原来她家有四口人,他父亲,母亲,哥哥,她,看似一个完整的家,但她的家是属于组装的,本不刻这样说她不幸的家,但按流行说法,什么都分原装与组装, 这样说可分散一下我被实如其来的事实所引起的同情心所带来的情绪改变。在她十多岁时,她的亲生母亲因病与她永别,她现任母亲是未经换届选举而由她父亲钦点的。为了让她能在有母爱的环境中体会亲情,她父亲也算费尽心机,为她找来一个“买一送一”的母亲,送的是她哥哥。之所以说买是因没多少感情基础而结合的。也许是同性相斥吧,十几岁的她记忆中的只有她亲生的母亲与亲生母亲的爱。所以本来从心理上她就与后母有一种排斥感。而她后母对她也确实是不怎么样。就这样更使她叛逆。但渐渐的长大,她不再去试图改变她的后母与的家。只是以沉默表示无声的抗议。<br />我同学也不是很了解她家的内政,只是告诉我这些。原来让我不要说让红颜薄命的她扫兴的话,是缘皆因此。<br />别的我不懂,但歌中唱得多的,没妈的孩子象根草,我倒是知道的,在同情她的遭遇的同时我检讨了一下自已。决心以后要对她好一点。<br />后来我有福想与人同享的时侯总会想到她,也不时会打个电话与她说说话,但时间可要选准了,在她后母未下班以前,她回家以后,且不能让她打,要我打过去,要不然月底她后妈就有可能从电话单上看出问题,并有可能深挖出我这个引起她们人民内部矛盾的敌对分子。到时引起家愤可不好了。<br />而我这边在父亲的一再警告之下,我仍然顶风作案,仍是每每于放学之后都她一个电话,从电话这头听到她说话,让她在那头听我吹牛。我们从未谈及感情的事,更没有爱之说。只是从她关心我的语气中,我知道她对我很好。<br /><br /> <br /><5>有天她约我出去,她是与她的同学一起来的,那是一个按王朔的话来说是看上去很美的女孩。从她看人的眼神我知道,这女孩的胆量定比雪柔好多了。也许雪柔知道男女授授不亲,不能单独与男孩独处。怕孤男寡女,男仔必有损失吧。<br />虽好玩的地方很多,但读书人身上拥有的money很少。我们只能到免费的地方坐坐,那是一个新建好的公园,还很少人去,也好在未建好,他们还来不及收费,倒是便宜了我们。<br /><br />(以下内容可能含有暴力成份,须由家长陪同观看)<br /><br /> 正在我们坐下不久,刚扯起话题。从一角落暗处站起一形迹可疑的身影。向我们这边走来。由于这是公共场所我也没多大在意。然而这狗贼不把我放在眼里,走近其中一个女孩的后面突然抱住她,女的一声娇喘早已瘫坐在地。本来我在他走近时已本能地感觉有事要发生。几乎在同一时间站起。猛喝一声:你想干什么?(其实大家都知他想做什么,不过只能这样说了)不知他是被女孩尖叫吓了,还是被我严辞正义所镇。他停住了,呆了一下,他立起身向我走来,我知道一场恶战在所难免。顿觉义愤填膺,正义荡心间。平时略显文弱的我如睡狮猛醒,忘了先贤教导:得饶人处且饶人,只记起圣经所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我没去抱他)在他距我约一米处,我先发制人,抬起能高踢过头的脚向他胸前踏去。他向后退了两步,依然“坚强不屈”地向我扑来。由于仍是远距离,所以又再次用脚向他踢去,就在与他胸前产生硬性碰撞时,不料这次却给他抱住了。但随着我收腿,他身了也向下弓,我顺势抓住他的头发向下拉,这时我已顾不得斯文了,怒拳紧握,One Two Three……向他头部击去,不知是Six还是Ten我感到有热的粘的液体流到我手上。他抱住腿的手不知何时松开了一个并抓住我的衬衣。在我放开他时,可怜的他和我部分可怜的衬衣一起向下倒。我想这下他的欲火应该安息了吧。我对他还算是公平的,这时没有对一个手无寸铁并睡在地上,曾经色心勃勃但现已北风哪个吹,血花哪个飘的他动粗。不过也有不公平的一点,我事前没有告诉他:我那时天天在Keep fit要放倒一个人并非难事。</big></font></p>
<p align=left><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ff><big><font color=#000000>经过一翻折腾,三人都没什么心情再在那儿呆下去了,望着我撕毁的衬衣和弄烂的手,我第一次望见雪柔焦急和忧伤的表情。她拉着我的伤手,帮我扫去衣上枯草。第一次碰到她的手,柔软而温暖。虽因那个坏人所以我们拉手,但我绝不感谢他。因我看到她不安的眼神心神也不定起来。我安慰她,告诉她并不痛。旁边的她的同学却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br /><br /> <br /><6>事过后不久,在我还为因我而让她不安感到不好意思见她时。有天晚上下夜,我被电话吵醒,朦胧中接起电话,听见的是哭声,我一下子吓得清醒过来,后听清是她的声音。她告诉我现在很想见我。我忙追问她出什么事了。原来他哥哥出事了。是在那晚的早些时候。在他哥送朋友去火车站回来的路上因开快车而出车祸了。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她很害怕,想起了我,所以想叫我去陪她。我想都没想大多,立即叫她别紧张,说我马上就去。在她令人心痛的哭声中放了电话,就赶到他哥所在的那所医院。见到他哥已处于昏迷状态。浑身是血。医生正在急救。已她却哭成泪人。我强忍伤心。勉强地劝她。我知此时说再多的安慰话也是无用的。这时她递给我一封沾染了血迹的信给我,说是从他哥身上掉下来的。信已开封,且没装回信袋中。从露出的字中我看到那么一句:你的坚持只能加深你我的伤害,我们还是……其余的不必看了我已明整封信的意思。<br />(未完)</font></p></big></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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