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div>看过的请谅!<br /><br /><br /><span class="spanclass font_p2">1.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上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 <br /><br />2.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及楼主所述当事人,且自古以来与该相对人无利益关系。 <br /><br />3.本人昨天、今天以及明天都没有或者不准备去主贴所述地点。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本着“看贴(虽然看不懂)回贴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的原则敲击键盘。 <br /><br />4.本人在此留言(包括但不限于汉字、拼音、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日语假名,阿拉伯字母,单词、句子、图片、影像、录音,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均为随意敲击键盘所出,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如需要详查请直接与键盘发明者及生产厂商法人代表联系。 <br /><br />5.人生有风险,上网需谨慎。本回贴不暗示、鼓励、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婚姻违规用语、股票债券买卖、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贴。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立即关闭网页,并用20%高锰酸钾+75%乙醇对键盘、硬盘、电压插座、显示器、鼠标、cpu进行灌溉消毒。 <br /><br />6.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br /><br />7.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剑法、拳法、脚法、指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br /><br />8.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跨市,跨县、跨乡、跨村的追捕行为。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或不抓就领不到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人员,建议携带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暂住证、毕业证、边防证、县以上go-vern-ment机关出具的介绍信温情操作。抓捕按照以下排序倒序: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电信运营商、电力供应商、电脑生产销售商。 <br /><br />9.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他人可放心转载使用!</span></di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