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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来亲家29万开店没留借条 婚事告吹后索钱被驳回
2009年6月4日 04:13 来源:新闻晨报
闻知儿子的女友家在上海开火锅店缺乏资金,四川男子李林给了未来亲家谢女士29万元。岂料这桩婚事最终告吹,李林向谢女士索要这笔钱款,对方却认为29万元是投资款不愿归还。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李林遂将谢女士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对李林之诉请不予支持。
2005年9月,李林的儿子大生与谢女士的女儿晓微在学校相识相恋。2006年1月,李林先后两次将29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划入谢女士的账户。一个月后,火锅店开业,谢女士负责管理,但小店不久便歇业,而此时大生与晓微的感情也走到了尽头。2006年底,李林两次发函给谢女士,要求归还借款29万元,可是对方始终不答应。今年2月下旬,李林起诉到法院称,谢女士以做生意资金不足为由向他借款,因当时双方子女正处于热恋期间,遂给了29万元。考虑到对方是未来的亲家,因此没有让谢女士写借条,请求法院判决她偿还本金29万元及利息。
法庭上,谢女士承认李林将29万元划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但辩称当时李林的儿子在追求自己的女儿,这笔钱是为拉近两人的恋爱关系而在上海开火锅店的投资款,自己从未向李林借款。
法院认为,按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在大生与晓微恋爱期间,李林曾分两次将29万元划入谢女士的银行账户。但李林却不能证明与谢女士之间有借款事实存在,也不能证明29万元是借款。至于李林称因双方子女处于热恋阶段而未让谢女士写借条的说法,法院无法采信,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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