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WD版主:说说前两天本版的吵架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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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9-6-3 20:35:33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pig.lily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老木做中立,好狡猾~~ 好像我没来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有话大家好..</td></tr></tbody></table><br />呵呵,老木有老木的支持和反对。<br /><br />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9-6-3 20:58:59 | 只看该作者
恩,我只知道,我们喜欢在时空安家了.大家只是互相鼓励没什么错的,况且,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观点,你认为不好的,或许别人就觉得很好,好比一个人.你可以说TA是坏人,但TA在某些人眼里,心里却是个彻彻底底的好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9-6-3 21:26:39 | 只看该作者
1,
<br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点相信很少会有人反对。
<br />时空挂着“梅州最好的文学交流园地”的招牌,但在此我并没有感觉到这样的氛围。
<br />我觉得,应该感谢,敢于批评的朋友。
<br />
<br />2,
<br />我不赞同人身攻击。
<br />
<br />3,
<br />“子不嫌母丑”这句话分解开来有“子”“不嫌”“母丑”。
<br />如果“母丑”是一种事实,我想,我会承认它、正视它,但不会嫌弃它。
<br />承认、正视和嫌弃,不可等同视之。
<br />
<br />所选文章,确实可能不仅人意。
<br />有这么一个读者去批评,我觉得是一种荣幸。
<br />
<br />4,
<br />想繁荣时空舞文弄墨就应该正视这次争论做起。
<br />或许应该置顶。
<br />只有正视自己的丑陋,才能够进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09-6-3 22:25:17 | 只看该作者
<div>PP看了,PP回:<br /><br />1、接受“吵死人”婉转式的道歉。<br /><br />2、欣赏并鼓励你现在的发言方式-- 话语优美,如多瑙河般恬静与跳跃..<br /><br />3、好好说话,别吵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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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25#
发表于 2009-6-4 10:59:3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楼主| 发表于 2009-6-4 12:35:40 | 只看该作者
26楼的PP同学:
<br />请问一下,你哪里看出我在“婉转道歉”了?别说我压根儿就没这想法,再说了,我要向谁道歉,给我骂过的人?KAO,我巴不得多骂几百遍。你不是说吵架要奉陪到底吗,怎的我回复后不叽声了,却冒出这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来,我好声气的回复你的话,没带上脏字和骂人攻击,不过瘾是吧?是不是非要我讲一堆脏话来问侯一下你才爽?典型一个自恋又自为是的欠X的老女人。
<br />疑问一下:好像本帖里我没有直接敲出来有脏话,但不知会不会给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09-6-4 12:40:07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吵死人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26楼的PP同学:请问一下,你哪里看出我在“婉转道歉”了?别说我压根儿..</td></tr></tbody></table>哈哈,谢谢吵死人的赞赏--<br /><br />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去,反正我的观点阐述清楚了。<br /><br /><a href="http://bbs.mzsky.cc/ftopic38085.html&amp;start=16" target=_blank><font color=#ff0000>如还有不清楚的,请参看本帖第17楼的内容.</font></a><br /><br />我依然坚持以上观点。<br />

签到天数: 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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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28#
发表于 2009-6-4 12:52:52 | 只看该作者
快要打起来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楼主| 发表于 2009-6-4 12:56:51 | 只看该作者
17楼?我22楼已经给你答复了。
<br />我28桉说的是针对你26楼的话。明白?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09-6-4 13:31:46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吵死人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17楼?我22楼已经给你答复了。我28桉说的是针对你26楼的话。明白?</td></tr></tbody></table>无论你写几楼,<br /><br />PP依然坚持17楼的观点!<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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