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火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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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6-2 22:40:51 | 只看该作者
<div>&nbsp;</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小孩儿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我来这里卖个广告 [:2-1:]</td></tr></tbody></table><br />广告词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9-6-2 22:42:27 | 只看该作者
多串门是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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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3#
发表于 2009-6-3 08:20:5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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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14#
发表于 2009-6-3 10:22:33 | 只看该作者
[:2-1:] 我很少去溜达,有的也就固定的几个。路边青草,木马。然后呢?好像就是选文章了。 人说写字的人都有点自恋,不看他人文章,额,否认自恋,但我确实不怎看人家的,这是缺点。常把文字档心情来描写,或明或暗,隐藏其中,觉得是一种宣泄的方法。。。。
<br />
<br />同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所以有时候要从文字迫切想认识一个人真难。不过小草我很喜欢 。嘿嘿那个点击率一想着去争取就累了,懒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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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6-3 12:18:38 | 只看该作者
绝生和岭南一石都是没有关心过点击率的,其他人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9-6-3 12:25: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多简单,就如你,多给大家解答咨询关于你喜欢的那些什么强奸、什么淫妇、什么奸淫幼女、什么夫妻生活之类的唬人视听的东西,不就行了?你不就爱好这口吗?典型一个喜欢用标题噱头的网络垃圾。还有,这里的管理员版主不也同样爱好这口吗?所以吃饱了就喜欢推荐这种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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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17#
 楼主| 发表于 2009-6-3 18:33:49 | 只看该作者
吵死人:你的回帖怎么说也算一家之言,但起的昵称不好,它暴露了你的内心对自己的真实评价:无理、喧哗,且效果差。所以才叫吵死人。 <br />同时给你指出一个逻辑错误:既然是解答,是有问才有答,是已经发生了才有问,怎么能说是“唬人视听”呢?又怎么能说是“爱好这一口”呢?哪一天你咨询如何治疗偏执症,我也只能围绕偏执症而解答,而不可能答非所问,告诉你什么叫诽谤和侮辱。不知你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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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18#
发表于 2009-6-3 22:44:56 | 只看该作者
原来没有看,感觉争论挺好的,仔细看了你的帖子,非常不同意“吵死人”的观点。
<br />我不认识恒达咨询,但前面感觉是个热情可教之人,看了“吵死人”的回帖,我专程去恒达咨询博客认真看了一下,感觉是律师,为人很热情。至于文章
<br />给你写谁杀了谁,判谁死的老掉牙的案例你会看吗?教学还讲究生动。
<br />至于你说的标题党,这是商业社会的弊病,是消费经济的弊病,要怪怪社会,别怪到个人头上。这些甚至我都觉得可以讨论。
<br />
<br />
<br />
<br />第一:博客是别人的空间,是领地,哪怕我在我的博客写,我是皇帝,只要我不招惹谁,不违反法律法规,你无权诽谤。
<br />非常欣赏著名it博客名家洪波的博客介绍:我按我的想法写,你用你的智力读,千万别认为我有误导你的兴趣。非要认为自己被误导了的智力半残者,对不住您了。
<br />少跟我提客观
<br />
<br />第二:你谩骂攻击别人,是可以作为证据,是有法律责任的,可以告你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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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19#
发表于 2009-6-3 22:47:20 | 只看该作者
<div>我关注,因为我不懂文学,更多的是写生活琐事,是分享生活,是想结交更多想交的朋友。<br />现在都关注个人品牌,我也想成为个有个人品牌的人,让个多的人认识自己关系就是生产力。<br />点击的多,我会高兴。留言我就高兴</div>
<table height=11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95%"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yyxx bgColor=#efebef height=30>引用( 恒达咨询 )</td></tr>
<tr>
<td class=yyly height=81>绝生和岭南一石都是没有关心过点击率的,其他人呢?</td></tr></tbody></table><br />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09-6-4 12:54:50 | 只看该作者
吵死人:你的回帖怎么说也算一家之言,但起的昵称不好,它暴露了你的内心对自己的真实评价:无理、喧哗,且效果差。所以才叫吵死人。
<br />同时给你指出一个逻辑错误:既然是解答,是有问才有答,是已经发生了才有问,怎么能说是“唬人视听”呢?又怎么能说是“爱好这一口”呢?哪一天你咨询如何治疗偏执症,我也只能围绕偏执症而解答,而不可能答非所问,告诉你什么叫诽谤和侮辱。不知你以为然否?
<br />————————————
<br />
<br />我这正是迎合你们的看法而取的叫“吵死人”,因为我说的在很多人看来,不正是“吵人”吗?还有,我不叫“家”。
<br />
<br />我来举个例子:有个出版社想翻印《水浒》,但名著嘛,看的人少,于是有人给他出主意,把书名改成《一百零五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或者取其中武松和潘金莲的一段,把书名改成《一个猛男和一个欲女的故事》,都行。请问,是哪个书名更吸引人去翻去买?所以,你也是同理,挂着是“解答疑问”的口号,就如同出版社说是印刷名著发行,让大家更多的欣赏名著的口号一样,其实背后最实在的:就是你可以靠这样的标题来吸引眼球赚取点击率,而出版社可以卖出更多书赚更多钱。
<br />你这种典型的不停地有“标题党”的“爱好”的人,还少见么?甚至一些报纸电视媒体,也喜欢把一个小事制造噱头——也就是“唬人视听”,哗众取宠嘛,就如一个正经的新闻报道没什么人关注,而一个八卦新闻冒出来了,马上可以上头条,因为这样可以增大报纸发行量,提高新闻收视率,这与网络标题党都是同理,网站喜欢推荐这种帖子,也就是为的赚取人气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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