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官逝世后不再因级别“夫妻分居”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54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09-4-10 14:5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广东网4月9日电 (索有为 李嘉琦 文燕媚) 由于夫妻生前身份、地位不一样,粤高官逝世后骨灰不能合放导致的“夫妻分居”将会改变。此间官方新修订的《广州市革命公墓安放骨灰规定》规定,夫妻中只要一方的骨灰已安放在银河公墓内,另一方均可与配偶合放,即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原来的规定,广州银河革命公墓安(存)放的是革命烈士和牺牲、病故的官员、军人骨灰的墓园,而且最初公墓内的骨灰楼还有区别,厅局级以上官员、处级官员的骨灰都分楼寄存,因此,如果夫妻两人生前级别不一样,或者一人为官员,而伴侣是普通市民的,夫妻逝世后就不能“团聚”,子女拜祭也要两头跑。

新《规定》出台则解决了这一问题。条文说,夫妻生前一方符合安放公墓规定,另一方不属或级别不同的,可以按夫妻任何一方身份、级别选择格位合葬,并以“一盒两骨灰”的方式,存于同一格的骨灰格中。

广州市民政局优抚处处长许永明表示,修订后的《规定》充分考虑逝者亲属的呼声,满足遗属需求,从方便民众拜祭、节约资源等作了考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据了解,市民只需提供先人夫妻关系的有关证明以及双人的骨灰盒,便可免费办理合放手续。

广州市民政局预计,新规定实施后,银河公墓的骨灰存放量逐年增加,在未来两到三年内达到饱和状态。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