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4-1 12:26 编辑
“上午一把火,下午派出所”,男子酒后泄私愤点火烧山?不抓他抓谁?
马上就要到清明节了,森林防火莫大意!今年以来,梅江区发生了2起山火,嫌疑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3月5日,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一处山林燃起了火苗!从市民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茂密的山林中,泛黄的火苗伴随着浓烟开始点燃周围的树木,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发现情况不对的市民赶忙拨打电话报警。
民警和消防人员以及镇村干部随即赶到现场对火势展开扑救!很快,明火被成功扑灭。经现场检查,这起山火竟是由铺设在山林里的线路出现短路导致!
民警告诉记者,今年梅江区1至3月份共发生森林火灾两宗,一宗是野外用火造成,另一宗是因为线路短路引发山火,经过消防部门、应急部门还有各镇街的通力协作,及时把火灾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记者从梅江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了解到,另一起山火发生在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1月7日,现年56岁的村民赖某为泄私愤,喝了酒后前往他家自建房后的山坡上,一把火就将山林杂草给点燃了。
很快,火趁风势呼呼着了起来。当地村民、村干部发现后及时报了警。随后,西阳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消防员及时赶到现场扑救。
山火最终得以控制,但此次过火面积仍达300多平方米!目前,嫌疑人赖某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接下来天气转热与清明假期叠加,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大伙到野外或进山,切记不要携带火种!一旦引燃山火,严重者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梅江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黄勇文:森林公安会深入到各个林区、景区等重点场所区域,对存在的森林火灾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野外用火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造成火灾的,将依法严惩。
除了野外违规用火外,还有山火是因乱扔烟头引发的。2月26日中午12点多,五华县公安局安流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安流镇吉水村山上的树木被火给点燃了!
从民警执法记录仪拍下的画面可以看到,一座山头已经被火苗“侵占”,泥土被烧焦,浓烟滚滚升上天际。现场,镇村干部、消防应急队员等已经赶到现场展开灭火救援。除此之外,还有3名男子也正在山上奋力扑救。经询问,山火正是因这3人吸烟后乱扔烟头引起的。
经努力,明火被扑灭,所幸现场被点燃的是地面枯枝杂草,并未烧到周围林木,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据丁某回等3人交代,当天上午8点多,他们来到安流镇吉水村的山上挖坑种植桉树,11点多时,3人坐在山腰上休息时抽起了烟,抽完后,丁某回没有注意检查烟头是否已经完全熄灭,随手就往旁边一扔,随后继续工作。
11时30分,3人发现身后飘起阵阵黑烟,才发现刚刚休息的区域燃起一片大火,火势还在不断蔓延,于是赶忙报警求助。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3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前段时间,五华县还发生了多起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山火!1月5日中午2点多,村民曾某青在五华县转水镇下潭村冷水坑一山脚旁清理树枝、树叶,并堆成一堆,点火燃烧,不料引发森林火灾,地过火面积约23亩。
目前,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曾某青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1年12月14日,五华县周江镇黄布村村民陈某将烟头随意丢弃草丛中,不慎引发山火,山林烧毁面积达7.8亩;
2021年12月19日,五华县梅林镇梅北村村民张某某在清理自家道路上的杂草时,因不当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后火势蔓延引发山火。
民警提醒:清明节即将来到,
提倡广大市民文明祭祀,
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
千万不要野外用火,
也不要带火源上山,
确保清明期间平安祥和。
记者:钟媛、郑赞
(梅州电视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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