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催债、电话短信轰炸……梅州大埔两男子被判刑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397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2-3-15 11:2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3-15 12:51 编辑

“软暴力”催债、电话短信轰炸……梅州大埔两男子被判

        大埔两男子利用手机轰炸软件,为他人有偿提供恶意电话、短信轰炸业务。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蔡某宗、张某晖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和一年十个月,并继续追缴两人违法所得款上缴国库。

   2021年4月,无意中,蔡某宗发现自己发布抖音短视频的微信群里有人需要短信轰炸服务,蔡某宗觉得有利可图,于是就在电商平台搜索卖电话、短信轰炸相关的东西。找到恶意轰炸软件后,蔡某宗便租了二十多家网店,开始在网店上发布短信、电话轰炸业务广告。蔡某宗与引流而来的买受人达成交易后,利用“手机轰炸机”“闪电短电”“大熊猫”等恶意轰炸软件对买受人指定的手机号码不断进行短信推送、电话呼叫,实现对手机机主恶意的攻击,从而满足买受人催债或发泄感情纠纷的目的。

   随着业务扩大,蔡某宗便雇请张某晖一同实施轰炸业务牟利。至案发,蔡某宗实施轰炸业务收款共计27176.03元,结付张某晖工资4680元。

   另悉,张某晖从蔡某宗处获悉实施短信、电话轰炸业务可牟利后,便也开始实施轰炸业务,其个人从中违法所得8843元,加上其受雇于蔡某宗一同实施轰炸业务的工资收入,张某晖实际违法所得总计13023元。

    经鉴定,“手机短信发送器”“闪电短电”通过持续高频对目标手机进行短信推送,能干扰手机功能的正常运行。

    2021年7月9日,蔡某宗、张某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宗、张某晖对计算机信息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两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给予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媒体记者】马吉池
   【通讯员】古俏聪
   【作者】 马吉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