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修正计生条例,拟全面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231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1-11-29 18: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1-11-29 18:16 编辑

广东将修正计生条例,拟全面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措施

来源:南方plus 姚瑶



     为与三孩生育政策做好衔接,11月29日,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拟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

  据了解,修正案草案以《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依据,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做法进行修改,对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原则上未作修改。同时,结合我省近年实践,补充细化我省行之有效的配套支持措施。

  记者了解到,修正案草案主要调整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调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在优化生育政策和服务措施方面,修正案草案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将简化再生育管理,全面实施生育登记制度,进一步保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完善生育基础服务内容。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计划强化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补充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

  此次修正案草案将全面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例如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处罚、处分规定。

  【记者】姚瑶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