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逮到了!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2069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1-9-28 19:02: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1-9-28 19:06 编辑

肇事逃逸?逮到了!

梅州交警

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应第一时间报警

可有个别肇事驾驶员

心存侥幸、害怕承担责任

选择溜之大吉

肇事逃逸?逮到了!

      9月7日晚上,梅江区广梅路与新峰路的红绿灯处发生了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逮到了!

      民警了解到,驾驶员李某驾驶摩托车在红绿灯处等红灯时,被侧后方的一辆摩托车撞倒,原想溜之大吉的肇事者叶某被热心群众叫了回来,并买了水和冰袋给李某处理伤口。可李某没想到,等救护车来到后,叶某直接不见了踪影。

肇事逃逸?逮到了!

肇事逃逸?逮到了!

当晚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驱车前往事故地点检查情况,但事故发生的位置刚好位于监控盲区,加上车辆无牌无证、肇事者叶某全程都戴着头盔,现场勘查也没有发现较为有用的线索,这让案件的侦破变得尤为困难。


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者,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多番走访、调查对比,最终锁定肇事者叶某,并于9月14日将其抓获。在证据面前,叶某对自己驾车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肇事逃逸?逮到了!


目前,交警部门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叶某作出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

     应当立即停车,妥善处理

     1.现场取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梅州交警提醒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

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事故全责

还将面临三个加重

加重民事责任

加重行政处罚

加重刑事责任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