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检察院办理了范某等15人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并对该团伙主要负责人员范某、范某兴、范某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20年9月开始,犯罪嫌疑人范某指使范某兴在兴宁市设立工作室。工作室由范某担任老板,范某兴、范某源为直接管理人员,聘请罗某豪等12人为工作人员。期间,范某、范某兴、范某源三人负责低价从网络上购买“极品安卓”“奥利给”等微信外挂软件和盗版office软件激活码,由工作室销售客服人员在网上进行高价销售。
据了解,范某等人销售的“极品安卓”“奥利给”两款微信外挂软件通常为微商所使用,被包装成“微营销”神器,主要具有虚拟定位、批量打招呼、一键转发朋友圈、一键点赞、一键评论等功能。经鉴定,上述两款微信外挂软件对微信官方客户端APP具有增加、修改功能,且对微信APP有一定的控制性和对微信传输数据实时控制的功能。
检察官提醒,类似本案中的微信外挂软件未经授权,篡改微信功能,对正常微信用户会造成骚扰,带来用户隐私信息泄露、用户账号被盗取等多种安全风险,危害严重。检察机关对开发、销售非法软件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从源头上遏制网络黑产的发展,守护网络安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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