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128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1-5-11 11:5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来源:南方日报 马立敏

    5月9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一则提醒指出,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家长应警惕,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近期,各地通报多起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超前超纲培训、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超期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广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综合孩子的精力、兴趣、特长、学业水平等因素,理性选择适合孩子能力发展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切勿盲目跟风,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给孩子造成过重负担。


  同时,家长要选择合规培训机构,认真鉴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校外培训机构,机构证照应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或登录广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gz.gov.cn/)查询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要签订规范服务合同。建议家长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索取正规发票,不要超期超前交费,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发票等资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可积极参与监督。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四查看”。


  要查看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应心生警惕,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要查看教师资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要查看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测试活动。


  要查看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得留书面作业,不得向家长和学生做培训效果的保证性承诺。


  广州市教育局提醒,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监督举报,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南方日报记者 马立敏

  通讯员 穗教宣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