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依法惩治家暴典型案例
家暴逐渐不再被认为是家事、私事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经常被丈夫王某某酒后打骂的毛某某,把这一情况告诉了朋友,不料被丈夫知晓。恼羞成怒的王某某扬言要砍断她的脚,并在殴打过程中意图去拿菜刀。情急之下,毛某某用刀向王某某砍去。经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毛某某也受了轻微伤。
警方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多次派员走访,了解到毛某某一家生活困难、王某某经常酒后对毛某某实施家暴并多次殴打亲友、邻居等情况。检察机关认为,毛某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属于防卫过当。鉴于此案系家庭矛盾引发,毛某某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毛某某不起诉,并为毛某某一家申请了司法救助。7日,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时有发生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破坏了和睦的家庭关系,更影响了社会安定。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包括丈夫长期虐待妻子,导致妻子死亡的;妻子对施暴的丈夫实施伤害行为,或者妻子、子女共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导致施暴者受伤、死亡等,罪名涉及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据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在这些案例中,检察机关履行了主导责任,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展开调查走访,全面了解情况。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尊重被害人的意愿,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将其作为办案参考。通过司法救助、协同各方力量开展救助帮扶等方式,帮助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同时,注重以案释法,通过推动公开庭审,协同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
该负责人表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年来,“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逐渐得到认同,不再被认为是家事、私事。民法典颁布实施,强化了公民人格权保护,其中婚姻家庭编更是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梳理、选编、发布典型案例,就是为了引导检察机关通过贯彻落实反家暴相关法律,真正把这种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