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南方网评:作弊“一窝端”,高考公平不容侵犯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232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1-2-23 19:2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地评线】南方网评:作弊“一窝端”,高考公平不容侵犯

来源:南方网 乐兵

      2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一份跨省组织高考作弊案终审判决书引发广泛关注。为了让孩子上大学,家长不惜跨省买房、迁户口、异地报名、重金找人替考,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不法的目的:高考作弊。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包括组织者、替考者、考生家长均获刑。


  为了孩子能考入名校,山东菏泽两位仅有初中和小学文化的母亲,找人帮忙在西藏买房,并将户口迁往西藏,将在西藏报名参加高考。为稳妥起见,提出找人替考,让孩子上本科。为此,一名学生家长前前后后花费了140万元操作此事,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双双被判刑,不仅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组织者和替考者者更是难逃法网,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李某、李某帅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以及适用缓刑,分别并处30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因犯代替考试罪,刘某等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拘役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0000元到4000元不等。有5名被告人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教育考试培训服务等相关活动。相关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高考作弊破坏高考的公平和公正,严重侵犯了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对众多历经十年寒窗的莘莘学子而言,高考是事关个人命运转折的一次重大考试,牵动着无数个考生和家庭的心。如果让作弊者得逞,就意味着其他考生正当录取机会的失去,也意味着这些考生的命运将被逆转,这对凭真才实学诚信考试的广大考生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事。近年来,尽管国家考试相关制度越来越严格,惩罚措施也越来越严厉,但仍有少数组织者和考生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行为。这次法院对高考作弊相关人员全部判刑,彰显了依法维护高考公平的司法正义。


  事实上,涉及高考造假舞弊的情况并非个案,背后往往隐藏着权力滥用甚至腐败问题。无论是修改学籍还是冒名顶替,难度都不小,绝非一两个人所能操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过往案例说明,这其中,权力运行失序和监督缺席是造假闭环形成的重要原因。有的是相关责任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出现造假漏洞,有的是一些学生家长利用关系或金钱开道,“手眼通天”,违规违纪操作。如艺人仝卓在直播中声称“高考时曾通过一些手段从往届生变为应届生”,其“一些手段”就是父亲利用“人际关系网”打通了一道道关卡,为自己的“绿色通道”,最终包括其父亲在内的15名责任人被处理,其中3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又比如,河南“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处理结果中,也有当地高中教务处、县高招办、派出所以及高校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多人牵涉其中,最终13名责任人被处理,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


  高考公平不容挑战。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多么神通广大的人,都不能搞特殊化。一旦触碰高考公平红线,必须让破坏高考公平的人付出应有代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高考舞弊,既是失信,也是违法,一旦触碰,必受严惩。


  此次高考作弊相关人员“一窝端”,接受法律审判,实刑惩罚,使其在监狱中“面壁思过”,其违法代价十分巨大,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警醒蠢蠢欲动者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去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南方网乐兵)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