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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是否应介入指导,揭阳“问题氧”事件依法查处?
用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国家药监总局是该介入,广东揭阳《工业氧混装医用氧》事件的相关协调指导工作,决不能让广东的药监系统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继续让违法企业逍遥法外。
如果说,针对危害社会药品公共安全民生民计的大要案,在面对现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认定“是与否”,行政机关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实质性调查核实告知答复,而是举非所查答非所复,欺上瞒下损害政府公信力的的所谓各种回复与结论,不管涉及到谁都应把将所有不负责任的虚假调查回复及结论,进行公开性曝光后并且扫进历史的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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