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遭调岗上下班耗五小时 女子被“旷工”辞退后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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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8 18:3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9-8 19:33 编辑

哺乳期遭调岗上下班耗五小时 女子被“旷工”辞退后怒告东家
法院:因有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1.2万

作者:全媒体记者 许接英

      月初休完产假回来上班,月底却被调岗到偏远地办公。多次沟通未果后,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将当事女工辞退。法院最终判定公司此次工作地点调整有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应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2万元。
   
     纠葛 休完产假回来 工作地从天河变更到黄埔

    现年31岁的廖女士是暴风集团华南区广告部的一名销售助理。办事处位于广州天河区天河城大厦,廖女士自六七年前入职以来,一直在此办公。2019年1月2日,廖女士休完产假正式返岗上班。但不到一个月(同年1月28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突然以公司办公地点租期到期为由,安排她和另一名同在哺乳期的女同事,到黄埔区开萝大道某商务楼的新办公地点上班。

    从繁华的天河城到偏远的黄埔,带来的是通勤时间和成本的成倍增加。廖女士自2018年结婚后,就和家人定居佛山禅城,每天上下班均是通过乘坐地铁来往于广佛两地。她计算了一下,从佛山祖庙地铁站坐到广州体育西地铁站,单程通勤时间约为70分钟。但若坐公交地铁到黄埔新的办公地点,单程则需要2.5至3个小时,来回需要五六个小时。

    “这么长时间确实给上班造成不便,特别是我还处于哺乳期的状态。”廖女士坦言,她曾到新办公地打卡上班,却发现现场只有桌子,电话、电脑、打印设备、空调均未安装到位,也没接通网线。公司只单独为二人租赁了两个临时移动工位。廖女士从租赁方了解到,一个工位每月租金599元,并且公司只承租了一个月。

    “公司在黄埔没有任何业务经营需要,而且在天河区完全能租到同等价位、办公条件更为成熟的工位,公司为何舍近求远?”廖女士怀疑,公司如此大费周章将她们两人调至偏远处,是想迫使她们知难而退主动提出辞职。

    对此变更,廖女士等两人当然不能接受。廖女士曾多次找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沟通,甚至抗议,希望变更至合理的工作地点,均“被踢球没结果”。

    廖女士向记者透露,考虑到现实上班的不便和公司的实际困难,在此期间,她曾向公司提出一个方案,自己工作到三月底后自动离职,不用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当时快过年了,希望过完年公司找工作的缓冲期。”

    然而,对于员工方的让步,公司并不领情,坚决要求二人到新地点上班,否则就在2月底主动辞职,“多一个月都不行”。
   
    官司  劳动仲裁输了,一二审赢了

    无奈之下,自2019年2月起,廖女士只能请假在家办公,换来的是公司的警告和催令其到新地点上班的通知。同年4月9日,暴风公司以廖女士旷工为由正式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为此,廖女士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当天正是她的30岁生日。“为自己的权益争取一次,就算是送给自己而立之年的生日礼物。”而另一个哺乳期同事则迫于种种压力,放弃劳动仲裁,与暴风公司签订辞职协议。

    令廖女士失望的是,仲裁采信了暴风公司的主张,驳回了她的全部请求。

    暴风公司辩称,公司虽将廖女士的办公地点从天河区调整到黄埔区,但遵守了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及《劳动合同续订书》中关于“工作地点为广州”的约定,该变动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变更,不需双方协商一致。且调整后的办公地点交通便利,有地铁直达,开车也非常方便,在广州这种大城市,这种上班情况实属正常。而廖女士未经公司批准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依法依约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廖女士不服,起诉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这一次她赢了。

    黄埔法院经审理认为,暴风公司在本案中的工作地点调整并非适用全体员工,而是仅针对廖女士、郑女士这两名哺乳期女职工。廖女士、郑女士家分别住在佛山禅城区和广州番禺区,但工作地点却是从广州市天河区调整为同市黄埔区的原萝岗区行政范围内,暴风公司调整工作地点的动机和出发点令人生疑。且该公司租赁的办公地点属于一月一签、灵活多变、租金低廉的移动工位,在天河区附近即有分店,价格也与暴风公司新办公地点完全一致,不存在成本上的差异。

    因此,此次工作地点调整既非必要,又具有明显的针对性,有强人所难之嫌,有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应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数额为11.2万元。一审宣判之后,暴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5月,广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话

    公司退市 赔偿能否拿到仍未知

    记者:一年来,为打官司做了哪些努力?

    廖女士:准备了很多。因为对官司没把握,我们没有请律师,我老公就是代理人,我们两人一起出庭。因为此前从没打过官司,我们都是单打独斗,一边自学法律,一边搜集、梳理证据。为了更好地收录证据,我下载了一个APP录音收费软件;为了从租赁公司那里证明用相同价位可以在天河区租到一个同等工位,我也是想了一些办法。我们还花了很多心思在琢磨劳动法律条文上,以为自己每一个证据和辩论观点找到相对应法条。

    记者:在仲裁输了之后,一审赢了,你认为关键在哪?

    廖女士:可能是我们把证据提供得更细致。我们把一段段录音证据一个个字打出来,让法官一目了然。后来递交了新证据,证明公司在黄埔既没业务,也没必要租工位,完全是针对我这样的哺乳期女工,实属“动机不纯”。而且我也不是无故旷工,有期间工资发放记录证明等。
    记者:现在拿到赔偿了吗?

    廖女士:还没有。这也是眼下我最担忧的。我刚收到不好的消息,暴风集团面临退市(记者注:8月28日,深交所公告称,暴风集团在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的一个月内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暴风集团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就快破产了,要想拿到钱会比较困难。不管怎样,还是希望能早日拿到这笔赔偿。

    来源: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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