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呼声再起,全现房销售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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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0 22:2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8-30 22:25 编辑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呼声再起,全现房销售能实现吗?

来源:经济日报

 交款10年,婚房迟迟不到位;烂尾6年,业主无奈住进毛坯房……近日,关于楼房延期交付和烂尾等问题,引发了全社会关注,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存废的讨论声再次响起。


  据介绍,商品房预售制加快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节奏,提高了房地产的建设量和建设效率,是房地产行业能够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但是,预售制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质量纠纷、延期交房、烂尾等情况频现。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预售制度引发的问题非常多,当前房地产市场各种质量和交付问题,基本都与预售制度有关系。预售制对于消费者来说,不仅保障度低、不确定因素多,还会带来大量纠纷,让消费者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而现房销售制度,所见即所得,可以倒逼开发商更关注楼盘质量。


  然而,每当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呼声响起,总会有持反对态度的人认为,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取消预售制会加大企业资金链风险,导致企业回款周期严重拉长,部分中小房企的融资困难问题会愈加严重。


  其实,有不少地方已经尝试推行商品房现售。2018年7月份,广东江门住建局发布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2020年3月7日,海南省出台《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但在商品房预售仍是普遍做法的情况下,消费者如何才能切实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对此,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罗平表示,与房地产预售制相关联的常见纠纷主要集中在手续不全、质量较差、逾期交付等方面。他建议,购房者应选择正规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当注意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必要时前往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证。


  黄罗平表示,购房者还应特别注意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实际交房时间如果晚于合同规定时间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此外,在面对质量问题时,黄罗平建议,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注意审查房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发现房屋装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留存好证据,要求开发商及时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


  众多业内专家表示,对于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采取协商方式解决,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购房者应注意保存预售合同、各类交款票据、开发商提供的房产宣传广告等证据,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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