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梅州一男子表白女大学生被拒后,那就敲诈勒索...
一男子利用他人的纯真善良,三番五次以自残为威胁,敲诈勒索某女大学生,最终被梅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9月,张某钦通过某医学院新生微信群,以自己是某大学计算机系的师兄名义加了小菲(化名)为好友,并多次约小菲见面。2019年10月1日,小菲应张某钦的邀请,与同学一起在东山公园与张某钦见了面。之后,张某钦多次要求与小菲单独见面。2019年10月3日,张某钦约小菲到亲水公园单独见面,张某钦向小菲提出做他女朋友被拒绝后,张某钦威胁小菲要么跟他去开房发生性关系,要么把手机里的钱转给他,否则他就自残或自杀,小菲不答应,张某钦就一直不让小菲离开。两人僵持了几个小时,小菲无法脱身被迫答应,然后到附近的建设银行取了1500元给张某钦。
2019年10月7日下午,小菲与张某钦的女朋友李某在东汇城吃快餐,张某钦找到她们后带她们去唱K。过了一会,李某说要先行离开,小菲想一同离开,但张某钦不允许,还用凳子挡住门。当李某离开后,张某钦一直跟着小菲,再次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威胁小菲,小菲再次被迫通过支付宝花呗转了2298.12元给张某钦,而此时张某钦仍不许小菲离开,从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威胁小菲不准将此事告知他人,否则会用刀自残。之后的几天,张某钦不断通过微信威胁小菲,小菲无奈之下只好报警,警方将张某钦抓获。
梅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钦以自残方式对他人实施要挟,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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