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146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9-12-31 11:4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9-12-31 11:45 编辑

保障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新举措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有两大亮点,一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二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在监管执法中,发现了因为主体责任不落实,疏于食品安全管理而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为有效有力防范此类安全风险,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

  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一直是学生家长们的揪心事、烦心事。这位负责人说,意见规定,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目前,学校和幼儿园正在全面实行校长陪餐制。意见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校长陪餐制提出了新的细化要求,推动学校和幼儿园将校长陪餐制落到实处。

  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了陪餐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陪餐人员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记录。要求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目前,我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超过90%。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要求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