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当梅州创建国家足球特区的“前锋”,梅县区近日率先出台了《发展足球产业奖励扶持办法》。
《扶持办法》奖励范围覆盖招商引资、固定投资、场地建设、足球办学、训练基地、职业俱乐部、人才培养输送等多个方面。
基础建设方面,对引进足球相关产业企业,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奖励。兴办足球俱乐部、足球小镇、足球综合体等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兴办足球学校,奖励1000万元,兴办足球学院视办学规模给予3000万至500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足球训练基地,给予奖励500万元。对建设五人、七人、十一人制足球场分别补助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职业足球方面,首次参加中乙奖励300万元;首次参加中甲奖励1000万元;首次参加中超奖励2000万元。
青训工作方面,对青少年和学校参加市、省、国家竞技性足球比赛获得名次的足球队,最高可奖20万元。对体校足球队、学校教练及各足球训练机构输送出优秀人才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奖2万元。
来源:梅县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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