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单城市更新“飞地”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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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6 12:4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首单城市更新“飞地”诞生

来源:南方日报

  城市更新中,如果合法用地难以满足建成后的公共设施需求怎么办?近日,深圳光明区利用新政策优势,打出“整备+更新”组合拳,将整备的公共设施用地用作城市更新项目的外部移交用地,落实全市首单“飞地”,保障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附属初中项目有序建设。

  据介绍,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附属初中项目位于光明科学城科教融合集群范围,项目用地涉及深圳市俊伟兴实业有限公司宿舍区,属国有已出让土地。经梳理,该节点主要存在不接受货币补偿、无法实现土地置换等难题。

  “飞地”政策的出台提供了新出路。去年11月14日,《深圳市城市更新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实施管理规定》出台,允许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主体将拆除范围以外的公共设施用地理顺经济关系后,无偿移交国有;同时,将给予承担移交责任的更新项目部分合法用地比例的计入及适当的建筑面积补偿,保障更新项目实施,打通公共设施用地整备与城市更新项目捆绑通道。

  光明区主动寻求市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与支持,综合企业货币补偿利益低、产业导向不符、宗地面积小的实际,研究“飞地”政策适用性、操作性。确定被征收宗地作为城市更新外部移交用地,将指标予以悬空,加快推进更新项目,破解了老旧、低端企业货币补偿难、土地置换难、城市更新难的谈判僵局。俊伟兴实业有限公司也开始转变思路,从原来的土地置换诉求转变为落实“飞地政策”。

  “中大附中项目建设时间紧迫,建筑物急需拆除移交施工。”工作人员介绍,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和新湖街道与业主多轮磋商,最终采取“整备+更新”双重选择的模式:若业主能够在限定期限内将该宗地块通过外部移交用地的方式落实到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内,则采取城市更新方式予以落实;若限定期限内无法在更新项目内落实,则采取土地整备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

  此举既保障业主应有权利,又为项目顺利落地提供保底手段,获得业主认可。近日,光明区相关部门与俊伟兴实业有限公司正式签约,落实全市首单“飞地”,提前拆除8500平方米建筑,释放4700平方米土地空间,加快了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附属初中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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