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掀“文明吸烟行动” 世卫组织:绝对无法接受
这不仅有损中国国际声誉,而且违反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中国《广告法》,是不合法行为。”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国家烟草专卖局发起的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兴建吸烟室的“文明吸烟行动”,正持续受到来自控烟人士的强烈抨击。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技术官员许传兴今日在控烟组织的报告发布会上表示,对世界卫生组织来说,文明吸烟行动是绝对无法接受的,这不仅有损中国国际声誉,而且违反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中国《广告法》,是不合法行为。
今年7月,步履维艰的中国控烟进程再添新的阻碍。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在全国范围创建“文明吸烟环境”的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先行在广州、北京、上海和深圳试点,到2022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范围全面覆盖全国有需求的城市及乡镇。为此,中国烟草总公司将大力投资建设吸烟场所,并希望从地方政府获得配套资金。
控烟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院长王克安认为,所谓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实际上还是营销烟草,加强卷烟消费环境,以消促销。
许传兴直言,对世界卫生组织来说,文明吸烟行动绝对无法接受。他解释说,首先,文明吸烟带来的不是和谐文明,而是伤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指出所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都应百分之百全面禁烟,但文明吸烟行动却鼓励有的城市建立吸烟室,这使得其他仍然需要进出吸烟室的清洁人员等,仍然有暴露在有毒二手烟的机会。
“我们一再强调,通风系统无法有效消除室内二手烟雾,一项会影响他人健康和福祉的服务绝对称不上和谐或文明。”他说。
其次,建设文明吸烟环境的方式不合法。许传兴说,通过文明吸烟行动建立的吸烟区和吸烟室已经逐步成为烟草企业另一个促销和营销新战场,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中国的《广告法》,这样的宣传方式并不合法,2015年中国新的《广告法》明确禁止公共场所烟草广告投放,促销本来就是一种广告形式,因此所有形式的广告促销都应该被明令禁止。
再次,这有损中国的国际信誉和名誉。许传兴指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百分之百全面禁烟,并且禁止所有广告促销赞助,以及要求政府不能参与支持合作与任何烟草业相关的活动,尤其是影响人民健康的活动,不遵守以上条款就是违反《烟草控制国际公约》,也会削弱中国从2015年批准公约之后做出的国际上的承诺。
新京报快记者 许雯
见习编辑 陈径舟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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