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30新政”前出让土地的商服类物业可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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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16:3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330新政”前出让土地的商服类物业可卖个人

    就在山东菏泽取消限售引发市场热议的昨日晚间,广州也出台了放松商服类物业的限制: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全国楼市产生的心理影响要大于山东菏泽取消限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9日发布了相关文件明确,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而此前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文件还明确,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目前,北京自去年4月26日新政后,新建商服类物业禁止卖个人。


  文/实习记者 王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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