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11”来了!这有几件事你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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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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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9:0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双11”临近,市消委会专门发出消费提示,面对“双11”的各类优惠活动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做到科学理性选购、按需消费,切勿把陷阱当成了馅饼。


详细阅读促销规则,尽量货比三家


大多商家在“双11”期间会推出满减、购物券或预付定金等活动,往往他们都会宣称商品在此期间为最低价,殊不知有些商家在促销前先提高原价再降价,或利用复杂的打折方式,让消费者云里雾里。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对于打折幅度大的商品消费者更需冷静对待,详细阅读活动规则,警惕“定金一律不退”、“购物券限制使用”等条款,仔细对比,不盲目下单,做到货比三家,按需消费,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此外,消费者要选择正规、信誉高,且有第三方担保的购物支付平台购物。切勿随意点击链接,谨防假冒或钓鱼网站;切勿通过陌生支付链接、二维码或私下方式进行交易,谨防欺诈或低价陷阱。


并非所有网购商品都能七日无理由退货


市消委会提醒喜欢网购的消费者,并不是所有的网购商品都能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同时,下列性质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从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计算无理由退货的“七日”期限,并在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协商退货事宜。


尽量不要购买生鲜制品或急需品


“双11”是物流的高峰,消费者购买商品后,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未收到货的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的时间,如发现自己所购商品迟迟未到,可在自动确认收货前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避免权益受损。此外,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物后要保留好购物凭证,注意保留电商承诺,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签收快递时,务必当场开箱验货,遇到不符合情况时应当面拒签。对于已签收的物品,要注意留存活动页面截图和外包装,防止商家拒不退换商品。消费者一旦与电商发生纠纷,第一时间要通过购物平台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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