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市本级年度预算中调入39.6亿元,用于补贴企业用电价格,为企业减负。昨天,深圳市2018年度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深圳制定了《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用电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物流企业,实施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5.5分/千瓦时;对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用电再资助8.5分/千瓦时,综合达到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降低10%、高端制造企业用电成本降低20%的目标。政策实施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经测算,整个资助周期资金需求约为124.8亿元,其中今年需安排39.6亿元。为此,深圳拟从本级预算稳定调节金中调入39.6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其中24.6亿元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用电补贴,15亿元用于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补贴。
根据报告,今年深圳暂不发行深汕特别合作区50亿元专项债券,由此本级年度预算相应调减今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50亿元。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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