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转办案件1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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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 09:4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30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五批案件16宗。其中重复案件5宗,重点案件1宗。

  这些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平远县石正镇中东村群众反映,中东桥头有两个养猪场,废水直排中东河,臭气扰民;兴宁市叶塘镇三口塘村井下屋群众反映,有村民填埋水田、鱼塘,严重破坏环境;梅县区隆文镇群众反映,有人在坑美村水库里养鱼污染水源;兴宁市群众反映,某公司挖山毁林填埋面积10多亩的大山塘,导致每逢下雨时永和镇工业园大道变成黄泥大道;梅江区群众反映,奇龙坑垃圾填埋场的臭气扰民,后面山坑淤泥受纳场导致每逢下雨溪水变得很浑浊;兴宁市合水镇群众反映,合水农场二三管理区南兴围有村民侵占集体水塘倾倒垃圾、余泥、建筑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梅江区群众反映,五洲小学附近的住户搭建简易棚养猪养狗,臭气熏天;梅县区石扇镇莲塘角群众反映,莲塘角(巴庄村)有一处正在施工建设的违章建筑,似乎是用来养猪牛羊的,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好饮用水源;丰顺县群众反映,该县有几家电声厂把电声零件运到县城周边的农村作坊进行组装,胶水味难闻,噪声扰民;兴宁市群众反映,离“兴一国际公馆”小区大门出入口不到20米处有一畜牧养殖场,常年臭气难闻;梅县区隆文镇芦溪村群众反映,有人私自在芦溪水库边搭建养鱼基地,每天将几十包饲料和猪粪往水库倒,死鱼直接就近掩埋,水库水质被污染。

  我市已将这些案件转交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办理,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落实整改,立行立改。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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