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 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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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8:0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8-1-16 18:08 编辑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 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请示》(粤府〔2017〕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结合特区建设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二、你省和深圳市要认真做好经济特区管理线撤销相关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实施深圳全市域统一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序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实现更高质量的城市化,为新时期超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积累经验、当好示范。

  三、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撤销后,要进一步加强粤港边界一线管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粤港边界持续稳定。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广东省和深圳市做好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相关工作。

  国务院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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