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从2017年8月至9月在全省组织开展重点车辆行车记录仪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隐患突出的企业,将向社会进行曝光,同时列入征信、保险“黑名单”。
近年来,为追求盈利、逃避监管,部分运输企业、车主及重点车辆驾驶人故意关闭、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或者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企业对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职责缺失,源头失管漏控,事故安全隐患突出,导致涉及重点车辆的交通事故多发高发。
对此,结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于8月至9月组织部分地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重点车辆行车记录仪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攻坚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在哪开展? 根据部署,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三大片区开展行车记录仪集中检查工作,利用省局配发的行驶记录检测设备通过进企业或路查方式对相关重点车辆的车载行驶记录仪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哪些车辆? 重点检查:广东籍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大型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重型货运车辆。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车辆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通报交通部门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叠加处罚,并对隐患突出的企业向社会进行曝光,同时列入征信、保险“黑名单”,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动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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