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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电影好看不好看,在电影上映之后都会有影评人对它进行评价,电影人狼大战也不例外,在上映之后就有一大批影评人在第一时间写了人狼大战影评。有鉴于此,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人狼大战影评,人狼大战好看吗,人狼大战最经典的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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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奥特维是家石油公司的守护猎人,专门负责猎杀野狼以使工人免受残害。某天,他和工人们乘坐的飞机遭受空难,当他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正置身在暴雪纷飞的雪原。与之一同侥幸逃生的6人,生命受到野狼的威胁。
现实中的狼,昼伏夜出,能伤害人畜,是狗的祖先。狼属于生物链上层的掠食者,通常群体行动。实际上,狼之于人的凶残,远不如人之于狼的赶尽杀绝,由于狼会捕食羊等家畜,直到20世纪末期前都被人类大量捕杀,一些种类如日本狼等都已经绝种。而影片中的狼,似乎是为了报复约翰曾经对同伙的捕杀,狡猾又凶残。使得影片的气氛灰色凄凉,有一个细节是,约翰在用猎枪杀射中狼后,以手抚住狼背,安静的听着,直到最后的气息消失。片中的他或许是所有人物中最灰色的一位,失去妻子后,整日回忆和亡妻的点滴,常常会在幻觉和现实中迷失,他写过给亡妻的遗书,甚至试图用海明威的方法,口含猎枪自尽。在求生的途中,也充满了约翰对过去与现实交织的回忆,常常会出现妻子还在身边的错觉,当每人回忆起过去美好的人和事,约翰也想起了儿时和父亲的交流,想起了父亲写在墙上的诗:
Once more into the fray
Into the last good fight I"ll ever know
Live or die on this day
Live or die on this day
约翰自己说,其实并不太明白诗的含义。
影片最激烈的部分,在我看来不是与狼之搏战。而是最后幸存的三人走在河边,摔伤腿的倒数第三人,立足良久,终于决定放弃。他说:“回去了又怎么样,整晚喝着廉价的酒宿醉,这就是我的生活?这里景色这么好,不如留在这,有一种回家的感觉”。然后与剩下两人握手告别。于无声处听惊雷,他的话是替约翰说的,约翰从不和别人讲起自己试图举枪自尽的原因。7人各有性格,各有故事,各有生存的理由,而约翰与亡妻生死两茫茫,无处话凄凉,是最没理由活下去的。但在妻子肉体消亡后,记忆依然存在于脑海中。坐在电影院里,我会隐约觉得,如果是我,可能未必有那么大动力去求生,因此更愿意相信,约翰在最后时刻,一一扫过众人钱夹中的照片后,即使只能在幻想与回忆中见到她,也要拼命活着,如果他不曾体会“爱别离”之辛苦,也不会有回忆起妻子临终前的嘱咐“Don't be afraid”,也不会有继续与头狼作战的理由。因此,影片的结局堪称是全片最灰色的一刻, 6名幸存者全部死于狼吻,约翰回忆起儿时看到父亲那首诗的情景,突然一下子,墙上诗的字迹在脑海中无比清晰,Live or die on this day。约翰将残存的求生武器绑在手上,准备与头狼作殊死一搏,最后定格在了约翰那个眼神。那一刻他的眼神,孤独、坚定、凶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倒数第二个幸存者在形容第三个幸存者求死时的眼神,他对约翰说:我曾两次看到那种眼神,曾经一次在你的眼睛里。我相信导演是很在意这点的,字幕后的彩蛋中,只闪过约翰头枕着垂死的狼,稍微满足了下观众渴望“结果”的欲望,观众只能在想象中,看到他穿着灰色的冲锋衣,用刀捅进狼的身体里。某种程度上,他更像狼。庆幸没看到救援队救走约翰,否则还真是狗尾续狼了。同样是数字7,电影七宗罪(se7en)的结局,主角的妻子被杀死,主人公抑制不住愤怒惩罚了凶手后,引用海明威的话说"The world is a fine place and worth fighting for" I agree with the second part .”。和约翰有着何等异曲同工之“恨”。
片名The Grey,既是阿拉斯加森林的灰色,狼背的灰色,冲锋衣的灰色,也是气氛与人之命运的灰色。值得一提的是,本片的景色也是我非常喜欢的,白色的雪原、灰色的森林、冰冷清澈的溪水,配上萧索的气氛,绝对是夏日消暑的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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