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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中院对一罪犯执行死刑 该犯2015年在梅城杀害同居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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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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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13:0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梅州日报报道:2015年,在梅城一公寓内,已婚男吕×新杀害了同居情人李某。近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吕×新执行了死刑。

  2015年2月17日晚,已婚的吕×新在公寓内,因被其怀孕的女友李某不断追问婚事,一怒之下,用烟灰缸击打李某头部,接着用双手掐其颈部、用啤酒瓶砸其头部,并用绳勒、用晾衣叉卡住其颈部,最终致李某死亡。随后,吕×新盗走李某的手机转卖他人,又从李某手机的支付宝转出200元到自己的银行账户。此外,自2013年至案发前,吕×新以借款放贷、还款或投资为名,先后骗取陈某等4人共计300860元。

  梅州中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及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吕×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2000元。一审判决后,吕×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吕×新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吕×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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