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7万人!2017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15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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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7:5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16年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介绍,本次招录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7万余人

       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

       一是继续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

       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二是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进入门槛。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要求,

       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采取允许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所在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落实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

       全国25个省份举行2016年公务员招录笔试,总招考人数超过14万,一些岗位的竞争程度高达“千里挑一”。

       三是进一步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继续对省级以上和市(地)级以下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对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和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实行“2+X”考试模式,即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考试外,考生还需要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以满足招录机关实际用人需要。指导部分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系统结合本行业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进一步提高试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是进一步严格考察工作。招录机关将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诚实守信、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严把选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

      五是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的各类涉考犯罪行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作弊人员,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查追究机制。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6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中青在线网(http://www.cyol.net)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6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和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
具体安排为:
11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7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 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1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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