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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员医保转接有规程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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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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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1 08:1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于91日起实行。

  根据《规程》,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办理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参保人需要在转出地中止参保,及时参加转入地医保,随后在转出地办理转移申请。从转出到转入需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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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6-8-31 14:01:26 | 只看该作者
  这下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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