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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坐“摇摇车”摔伤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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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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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9 19:2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7-19 19:25 编辑

  幼儿坐“摇摇车”摔伤谁担责?  来源:金羊网  

  一种只要投入1块钱硬币,便会随音乐摇摆的儿童“摇摇车”,深受低龄儿童喜爱,不少超市、商店门前均有摆放这种造型各异的“摇摇车”,但其安全隐患却常被忽略。这不,家住梅州城区的林大娘的孙子就因为坐“摇摇车”而受伤。这场事故中,到底是家长还是店家该为小孩的受伤担责呢?近日,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并通过调解化解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今年57日,林大娘带着两岁大的孙子小宇到某童装店买衣服。林大娘进店购买衣服时,小宇见店门边摆放着摇摇车,童心正盛的他就自己爬上去玩,结果不小心从摇摇车上摔下来,右眼撞到店门的门栓钩上,导致眼睑受伤,被送医院进行手术和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4229元。小宇的父母认为童装店的摇摇车摆放不合理,且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不到位,要求赔偿医疗费,但遭到童装店店主的拒绝。小宇的父母只得作为法定监护人,以小宇的名义一纸诉状将童装店告到梅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童装店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000多元。

  713日上午,该案在梅江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被告童装店店主认为,摇摇车需要投入硬币后才会运行。事发时摇摇车处于断电状态,自己也未出售硬币给小宇,双方未构成消费关系。是小宇自行爬到摇摇车上玩耍时摔伤的,其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其伤害结果是监护人疏于监管造成的,应由其自行承担。庭审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童装店支付2000元给孩子监护人,并当场支付完毕,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本案虽然有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但是摇摇车的安全问题仍不能忽视。承办本案的肖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商家在自家店门口摆放的摇摇车,属于商店的娱乐设施,商家依法应尽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设置安全提醒和警示标志,定期对摇摇车进行维护和保养,安排专人进行看管,确保安全使用,否则在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家长在孩子乘坐摇摇车玩耍时,也应在做好监护工作,否则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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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发表于 2016-7-20 15:08:13 | 只看该作者
估计童装店店主一开始是懵逼的,明明摇摇车都断电了还会害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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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6-7-20 20:27:01 | 只看该作者
  这事也让我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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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地板
发表于 2016-7-20 21:38:2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严格来说,出这种事,幼儿的监护人责任是最大的,孩子是你自己的,出门在外,安全问题除了幼儿家长会紧张,其他人谁管你啊,现在你进店看你的衣服,孩子就随他看到好奇的东西爬上去玩,店老板顾着招呼你这个客人,孩子的安全问题也轮不到他来操心,大家讲下道理,对不对,很多家长别把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损伤,都推给店家,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在说本件事的过程中,孩子并没有投硬币去玩摇摇车,孩子自己爬上去自己摔下来,哪能怪店主呢?随便举个例子:某件衣服店是在2楼,看衣服的人要上的话必须经过2层楼梯,假如你孩子在上楼梯时也摔了,是否要怪店主楼梯做的太高了,让你的宝贝孩子上楼梯时超级辛苦,从而导致孩子摔伤呢?  
我觉得这类事情,出了事的家长们不自我反省是否因为自己疏忽而导致孩子损伤,从而把责任硬是推给对方的行为,完全是一种“强词夺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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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5#
 楼主| 发表于 2016-7-20 23:38:38 | 只看该作者
情长≠浪子 发表于 2016-7-20 21:38
其实严格来说,出这种事,幼儿的监护人责任是最大的,孩子是你自己的,出门在外,安全问题除了幼儿家长会紧 ...

  在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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