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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远大柘镇男子石块堵路维权、 被判罚款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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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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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1:3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平远大柘镇男子石块堵路维权 被判罚款32万元  

  自家房屋因旁边建筑施工受损,赔偿事宜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平远县大柘镇的姚某一气之下纠集多人到施工工地用堆放石块、拉横幅阻碍施工等方式“维权”,没想到因维权不当,自己反而从受害人变成了被告。近日,平远法院判处姚某赔偿对方损失32万多元。  

  正当途径才能更好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法官提醒,如果市民在认为权利受到损害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可以寻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协助解决,还可以诉至法院,走法律途径而不是采用非法手段进行维权。因为任何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法官建议,广大市民要依法维权,切莫采取过激手段以身试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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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6-6-10 12:23:26 | 只看该作者
走法律难,闹事也不对,本来人家拿他没办法,又不想赔多给他,这一闹反而自己赔钱了,赔偿合理就行,不要太贪心,太贪心做过了就是这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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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6-6-11 08:58:59 | 只看该作者
边缘人士 发表于 2016-6-10 12:23
走法律难,闹事也不对,本来人家拿他没办法,又不想赔多给他,这一闹反而自己赔钱了,赔偿合理就行,不要太 ...

 要是不闹就等待收钱的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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