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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平方米!五华一村民建“豪宅”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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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5:3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五华县有个村民,随便建个坟墓就300多平米了,丰顺县更是有个10多亩的墓地。记者带你先去看看墓中“豪宅”。
  现场:300多平方山林被毁“做风水”
  近日,五华县华城镇新亨村有村民向记者反映,该村村民张某群毁坏山林扩建坟墓“做风水”,希望能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接村民投诉后,记者到现场进行调查。
  村民所反映的坟地位于五华县华城镇新亨村章屋阁的一座山林上。在青山之间,裸露的红土格外显眼,部分泥土被雨水冲走,留下一条沟壑,一些泥土甚至流到了旁边一座废弃校舍的墙根。↓↓↓
  当地村民指出,这些裸露的土地就是张某群扩建坟地造成的,面积有300多平方米。现场已停止施工,但砖砌的墙已成型,还有不少建筑材料堆在附近,在红土中还可看见几株稀疏的小柏树。↓↓↓
  村民称,这一片山坡原有一些松树和其他植被,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张某群在其家坟地附近毁掉植被进行扩建,还造成水土流失等其他后果。一名较年长的村民说:“村民之间有约定,校舍150米范围内不允许‘做风水’。”对此,一名村干部表示村民之间都是默认这一口头规定的。
  记者在村中采访时并没见到张某群本人,据了解,他们一家搬到了别的地方居住。
  林业部门:擅改林地用途违法
  张某群占用林地扩建坟地的做法引起很多村民的不满。据了解,村干部、镇干部、派出所民警等都介入调解。见调解没有效果,部分村民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县级和市级政府部门反映相关问题,五华县林业部门也对此进行调查处置。后来在各方的压力下,坟地停止了扩建。
  经五华县林业部门调查,华城镇新亨村村民张某群违反了《森林法》,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钩挖山林,其行为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据了解,涉及的林地面积达336平方米。为此,在今年2月份,五华县森林公安对其进行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其3个月内恢复相关林地原状。据了解,上述那几株小柏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栽种的。↓↓↓
  不过有村民指出,柏树就是坟地常见的树种,并不认为那是复绿的举动,种下来只是掩人耳目。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林地远远没有恢复原状。有村民担心一旦“风头”过去,坟地还会继续建设,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跟进。
  调查延伸:占地建坟之风盛行
  记者调查发现,张某群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扩建坟地并非个案,各县(市、区)均存在这种现象。
  五华县华城镇新四村
  该村村民在今年1月份反映,有人在该村赤竹坑路口的山头砍伐树木大肆建造坟墓,从公路上都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对此,五华县相关部门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复绿,并按照《森林法》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丰顺县汤西镇
  记者曾接到丰顺县汤西镇村民的报料,2015年12月有人在乡道Y256线旁边建了一个占地10多亩的墓地。丰顺县相关部门经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责令拆除并复绿。
  平远、大埔等地均有类似现象
  对于种种毁林违法建坟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土地的行为。
  来源: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梅州日报民生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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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6-9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土豪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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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6-10 22:08:20 | 只看该作者
  有钱还一定有势,不然当初怎建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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