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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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5-17 12:49 编辑
不少梅州市民都喜欢吃狗肉,但狗肉来源一直令人担忧。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案件,两名被告温某和陈某通过用弓弩和毒针射杀的方式偷盗村民饲养的狗,并售卖牟利。温某和陈某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8月31日,家住福建省龙岩市的温某打电话给朋友陈某,相约一起到广东偷狗卖,陈某当即答应。次日凌晨3时许,温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偷狗工具--弓弩和毒针,开车搭载陈某从福建来到大埔县大麻镇,沿途寻找作案目标。途经大麻镇发现有不少家狗,趁四下无人之时,陈某在副驾驶位置拿出弓弩,装上带有毒液的针,瞄准家狗后发射毒针,被打中的狗走二三十米左右就倒地不起,这时陈某就会下车将被射杀的狗拖入后尾箱,然后继续沿途寻找作案目标。当日,两人先后射杀偷走5条家狗。
正当“满载而归”时,路遇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卡检查民警。民警经查发现两人所乘车辆的后尾箱有5条已死亡的家狗,另缴获一把弓以及6根长约10cm的毒针。温某和陈某见罪行暴露,对偷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射杀的5条家狗价值1843.2元。 庭审时,温某供述,其作案车辆是租赁而来,弓弩和毒针则是网购所得,射杀偷来的狗有固定的老板收购。法院另查明,温某在江西省广昌县也曾因用弓弩和毒针射杀偷盗家狗,于2014年6月3日被广昌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七个月。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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