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ungwaiyuk 于 2016-5-31 08:40 编辑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 项目概况: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起点位于梅县区松源镇与蕉岭交界处,途经松源镇的新南、园岭、横坊、案背、豪秀、宝坑村,桃尧镇的余坑、练坑、显朝、大美、诰上村,松口镇的泰东、山口、官坪、镇郊、松郊、南下、南上、圳头、大黄、横东村,雁洋镇雁下、雁中、雁上、松坪、对坑村,终点位于梅县区雁洋镇的剑英纪念大桥桥头,接省道S223线梅县区丙村至梅城一级路。项目全长69公里(含松源至永定区洪山支线7公里和桃尧至永定区棉花滩支线11公里),本项目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支线60公里/小时),松源至松口发清大桥段长3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6米。松口发清大桥至雁洋剑英大桥桥头段长20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1.5米。支线采用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 总投资:29.67亿元 建设周期: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0753-252312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交通路1号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1882517434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二期创新大厦716-7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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