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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是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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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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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6:5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沈 阳


上周四,笔者路经北辰购物中心时,第一次见到了“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大横幅,挂在购物中心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围栏外,格外醒目。大横幅内容有几点提醒北京市民:一是,电动自行车是公民合法财产,警方会加以保护 ;二是,盗窃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会严厉打击;三是,警方提醒北京市民盗窃电动自行车有些严重,大家注意保管。短短17个字,让生活在北京、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百姓心理暖暖的,这一行为值得点赞!

北京市北辰购物中心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围栏外大横幅 沈阳 摄影


相比之下,这两天,经济特区深圳却出现“南山区2016年‘禁摩(托)限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等新闻。广东电视台珠江台采访了广东省前政协委员、特约评论员王则楚,他认为“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违反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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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4-3 17:00:35 | 只看该作者

深圳市南山区2016年“禁摩(托)限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攻坚行动”大横幅


更令人拍案称奇的是:4月1日,这个西方“愚人节”的日子,有一个名为“热线深圳”个人客户端文章发了一篇题为《深圳全城沸腾:老百姓只是骑个电动车,至于吗?》文章,提供了深圳市“十天扣17975辆电动车拘留874人(据介绍数据来源深圳交警)”、“发文扣留一人奖励500”的消息,并贴出《龙华办事处办公室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关键都分)》、“查车现场任性!直接上手铐”还附有20多张相片和几个视频。这篇文章正在被各界人士在微信朋友圈刷屏。

《龙华办事处办公室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关键都分)》


在北京亲见的“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大横幅同深圳交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对比,深圳交警的这种行为是倒行逆施。因为:


第一、如果《龙华办事处办公室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关键都分)》属实,这明显是违反了公安部、政法委三令五申禁止的有关规定。至于扣留民众财产、上手铐,问题就更加复杂和严重。


第二、如果国家财政都启动电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电动自行车作为合格上市产品,为何成了“交通综合整治”对象?这样明显是鼓励污染的汽油车上路。


第三、一项既没有经过民意协商,例如听证会,也没有考虑对开放改变30多年来来之不易的广东省形象的行动,完全是不符合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方针规定,因此引起民众如此大的反弹,皆在意料之中。


因此,建议这些城市向北京市警方学习,治理电动自行车并非难事。无论是从城市人口总数、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数量而言,还是从城市中机动车人均拥有数量及停放面积面临的压力来说,北京市绝对不比广东的这几个主要城市轻,为何北京市警方能够如此依法和谐处置,贵城市就不行呢?


如何更好地处理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对广东省某些城市的政府执法水平、舆情应对来说,都是一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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