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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无前例!广州拟对非机动车摩托车实施"五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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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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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9 21:3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6-3-29 21:34 编辑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穗拟对非机动车摩托车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天上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进行审议,“条例”明确广州拟对非机动车、摩托车实施“五禁”管理制度,分别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以及“禁营运”。

  需要指出的是,条例还规定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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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21:37:23 | 只看该作者
  违规销售一辆罚2000元 、销售营运摩托车将削减个人信用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成本较低,此次条例还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指出,对在本市禁售区域内销售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规销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违法销售车辆每辆二千元罚款;无法查清销售数量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向未悬挂号牌或者悬挂外地号牌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禁止上路的其他车辆供油,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向摩托车、加装燃油动力装置的人力车及燃油助力自行车等车辆供油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将采取信用管理手段,将从事非法拼改装、非法销售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货运等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送交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纳入本市积分入户积分扣减的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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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6-3-29 21:51:53 | 只看该作者
连电动车都被禁了?广州很多电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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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6-3-30 17:30:13 | 只看该作者
  广州不是早就禁摩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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