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了《梅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方案》指出,我市将创新进修学习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学历水平的提升,2016年至2020年将为12858名教师“升级”学历,学历提升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50435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74.2%。《方案》指出,通过在职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提高教师学历水平,到2020年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均达70%;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15%以上。同时,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满足教育发展需求,今后教师招聘将严格执行教师学历新要求,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不少于75%,小学和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100%,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比例不少于15%。 根据《方案》,未取得专科学历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幼儿园教师,未取得本科学历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的高中教师和中职教师列入提升对象,纳入教师学历提升工程范围。 来源: 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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