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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4名90后妈妈发诈骗短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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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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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4:49: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不久,蕉岭县公安局捣毁了一个跨地电信诈骗团伙,抓获5人,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2宗,涉案价值近10万元。诈骗!!!还是90后,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蕉岭4名90后妈妈发诈骗短信被判刑
       1995年出生的詹淼茹,潮州人。原本因为想等结了婚生了小孩,就在家里当着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但在今年5月中旬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老公的老乡就叫她“邓手”(帮忙)发短信。詹淼茹说:“从开始到案发,发了大概六千条短信。”
       随着詹淼茹开始做这个活之后,詹淼茹的表妹詹稀晖和老乡詹诉芯也在她的影响下,加入到了这个发诈骗短信的团伙中。而福建人林府财则是该团伙的“老板”,又扮演“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实施诈骗。
       詹稀晖说:“帮他发信息的报酬是 四千元一个月。”
       詹诉芯:“那时候快要生小孩了,她(詹淼茹)就看我没事做。就问我要不要帮他发信息,说不用出去外面做,又轻松,就听了她的话。”
       林府财:“偶然在网上看到的 有人被这样骗,就想到使用这个方法。”
       于是,五个“90”后在32岁的“老板”带领下,实施诈骗,在骗取事主在虚假网站上填写个人资料后,盗刷银行卡进行消费和套现。
       公诉机关: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个月左右) 成功骗取了分布在各省各市区的12名被害人 而且雇请的人发送的信息上万条。
       最终审理查明
       认为被告人林府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余四名被告人明知被告人林福才利用虚假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名义,以提高信用额度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仍接受雇佣并发送虚假短信,故五被告人属共同犯罪,且均已构成了诈骗罪。
      在做兼职的时候也要分清楚是不是合法的行为,千万不要钱没赚到反而自己触犯法律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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