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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新圩镇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当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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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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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23:18: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5-8-15 23:20 编辑


 兴宁市新圩镇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当场被查
兴宁市新圩镇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当场被查

  兴宁市新圩镇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当场被查:

  去年12月26日中午,梅州市暗访组到兴宁市新圩镇政府暗访发现,该镇干部罗某在工作日午餐饮酒。

  公务人员都知道,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是不准喝酒的,广东省实施的“六个不准”里就明确规定了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不过有人却偏偏与纪律过不去,与自己过不去,明知道自己是公务人员、明知道是工作日,还是要午餐喝酒。

  去年12月26日中午,梅州市暗访组到兴宁市新圩镇政府暗访发现,该镇干部罗某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经查,当天上午,罗某在商议完有关驻村工作事项后,接受该镇官峰村委干部邀请到该镇“羊名天下”饭店吃午饭,其中罗某酒后还驾驶该镇国土资源所车牌号为粤MXG003且喷涂有“国土资源执法车”字样的皮卡车外出。

  还是在新圩镇,还是在同一天,镇干部曾某、刘某接受该镇新北村委干部邀请到该镇“好运来美食”吃午饭,席间在场的人都喝了酒。而兴宁市监察局经过调查核实后,给予工作日中午喝酒的曾某、刘某二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工作日中午喝酒并酒后驾驶公务车辆的罗某行政记过处分。

  来源:南方网

  稿件来源于: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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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8-16 06:55:04 | 只看该作者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正式实施。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竟然不用罚款不会扣分不会扣驾照不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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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5-8-16 09:14:46 | 只看该作者
时空网友。 发表于 2015-8-16 06:55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正式实施。
酒后驾驶分两种:

   就事而论,喝酒并酒后驾驶的认定和处罚是交警部门,不是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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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5-8-16 09:19: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统彤 于 2015-8-16 09:20 编辑

  顶风作案何时了? 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决不手软决不留情,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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