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入读重点高中家长被骗万余元:
市民张先生为了让孩子能上重点高中,托关系求学位,不料被骗14500元。日前,梅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获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原来,张先生的朋友李某也是通过微信认识何某,何某为满足虚荣心,自称自己在政府部门上班。得知张先生想托关系帮孩子读重点高中的事,何某心生贪念,用捏造的身份进行诈骗。事发后,何某逃离梅州。今年2月,何某被重庆警方抓获。
梅江区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办案法官提醒,家长关心孩子上学、就业的着急心理可以理解,但也要端正心态,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可轻信“能人”。此外,今年1月广东省出台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
消息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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