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梅城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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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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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1 18:2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州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保障规定(试行)》(下称《规定》)日前出台,符合条件的梅城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公租房。这是继去年出台《梅州城区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补充规定》后,我市住房保障事业又一个惠民举措。
  根据《规定》,凡具有梅江区户籍、中专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无房职工,自毕业起3年内与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梅江区公租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应在13平方米以下,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实施有利于解决新就业职工因经济条件无力购房的问题,吸引和留住更多大中专毕业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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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3-11 18:55:56 | 只看该作者
  实行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不要大过于乐观,期望值也不要一下子大高,不要认为这问题就一刀解决了,不过对于有需要者来说,希望出来了也是好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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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5-3-12 16:55:51 | 只看该作者
梅江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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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地板
发表于 2015-3-12 16:56:00 | 只看该作者
梅江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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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5-3-12 17:48: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户籍不对路,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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