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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可任性”富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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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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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6:3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李克强掷地有声地话语也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灵,久久不能平静……应该说有权这既是使命,也是责任,意味着中央正在落实建成各级政府权力、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对应的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权力和责任,一个我们再耳熟能详的词;权力和责任,它是一个富有深意的词语;权力和责任,一语道破天机,不用太多言语;权力和责任是人民赋予的天职,权力有多大就应该承担起多大的责任。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古往今来的权力与责任担当就是:岳飞的精忠报国,弃笔从戎的文天祥,虎门销烟林则徐……在国家最危险之际敢于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则更是为后人所铭记。而如今放眼社会,当真正需要主动承担责任的时候,为什么有的人总是显得那样的“任性”借词卸责?
如何用制度约束权力?只有对政府保留的每项权力都应建立一一对应的责任,加强权力行使过程的事中监督及事后监督权力就是追责有无渎职侵权的情形,确保政府官员行使权力时应承担的责任能落实到位,依法强化对权力行使全程的整体监督约束。
权力手中握,责任肩上扛。中央反腐全面提速彰显法治的力量,力争从治标转向治本上、从震慑转向镇住上。笔者以为,只有建立起有效的制度来预防和监督权力,有权想任性而不敢任性、不能任性,有责想不担而不能不担,这样才无愧于心、无愧于权、无愧于责、无愧于民,才能认真地去实践和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诺言。(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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