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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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派了他最忠诚的3个属下去人间探寻关于伟大的恼殖民者部落的消息,因为据斥候打探回来的消息称,孬殖民者部落议会通过一次秘密会议,认为他们拥有的实力已足以与魔王的撒拉贝塔军团抗衡,有确切消息可以肯定,这些在魔王眼里是最低等的魔族一脉正在昼伏夜出地加紧叛变的步伐。
魔王有一个最会腹语的手下,名叫吉娃娃。他拥有着一张美丽得足以让所有女人都不敢正视的脸孔,尽管他是个男的。他从不在意别人是否会感到不舒适,尽管他平时都要涂点红色的唇膏,拍点粉色的底粉,还在身上洒了很浓重的香水。反正,就差没穿一条裙子出门了。
魔王给了他一个任务,就是要用魔族发明出来的光之子暗影射线和噬脑虫来将某个地方的人类一一变成将来他们军团铁骑占领这个国度时的驻扎点。
此次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弓箭手,虽然她的容貌比起吉娃娃来说要逊色一点,可是站在人群之中依然是可以让众多人为之迷恋和神魂颠倒的美女。不过,美丽的玫瑰花总是带着锋利的倒刺的,谁若是敢轻易碰触,也许就会吃到苦头。特别是她箭囊里有部分箭头还涂了剧毒,随时可以让敌人成为箭下亡魂。她是大公爵府派来的,似乎要完成什么任务,吉娃娃套了几次近乎都是热脸贴了冷屁股,自讨没趣地被她冰冷的眼神给吓得打了好几个哆嗦。
就叫她花花吧,像个美女的都用花儿比喻,那么比美女更美女的呢,那么就是两朵美丽得花儿。吉娃娃心里头嘀咕着,当然,他可不敢当面说,至少他还不想冒着被虐的危险,惹毛了美女后果很严重,不用美女出手四周的大汉们就可能冲过来把你揍得剩下半条命呢,现在的男士们都不是很靠谱,这个可能性很大……瞧着周围几个正猪哥样盯着花花看的大汉,吉娃娃很自觉地不再理会花花。路上有个美女同行,总是很养眼的,不是么。
当然,伟大的魔骑士(吉娃娃这么称呼自己)身边总是有一两个随从的,他把魔堡里的一个整体幻想着要踏遍整个大陆去冒险的铁匠铺学徒大胖子皮克夫瑟给哄了出来,幸好魔王的财政大臣给了他足够的金币,否则皮克夫瑟一个人的食量就够吉娃娃头痛的了。皮克夫瑟的力气很大,这从有一次他把缰绳猛地一拽差点把马匹拉翻在地上可以看出,而且每次抢刚烤好的奥尔良烤肉吉娃娃还没有一次取得过胜利的,皮克夫瑟总是把最肥美的给自己,把最精细的给花花,然后全部都给了吉娃娃……所谓的全部,总是让他在后面的路途上总是没到用餐时间就已经前胸贴着后背了。哼,等到了下一个城镇,我一定把你卖掉,码头上的工头老板一定很喜欢这样有肌肉又力气大的家伙当搬运工!吉娃娃气呼呼地琢磨着,每次都自己傻笑着得意自己的伟大计划。
可是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城镇,他还是没把皮克夫瑟给卖掉。理由是这个城市的码头太小,那个城镇的房子太老旧,总之每次都自我安慰着。其实是因为他们带出来的行李太多太重了,他一个人拉不动,总不能叫花花帮忙吧。
史诗上记载的魔族最最伟大,跋涉千山万水到达人类海拔最高的帝都“冤屈者之城”的冒险故事就这么展开了,吉娃娃将经历许多挫折和遭遇,并且壮大他的队伍,直到成为一股反抗魔王侵略人类乐土的中坚力量。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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