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政府发文要求,全市将分两年建设19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5个城市消防站,以补充现役消防警力的不足,建立起“以现役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为此,全市计划在今明两年共招收209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70名消防文员。 按省规定,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镇和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要按照需要,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梅州实际情况,全市计划分两年建设19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5个城市消防站,其余未建专职消防队的镇到2015年6月底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必需的人员、车辆、器材,承担区域性灭火救援任务。到2015年底前,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按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单独编队执勤为主,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统一纳入公安消防战斗指挥调度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统一组织和指挥,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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