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梅江区将扩大限制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以下简称“黄标车”)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区域,严控冒黑烟车和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据了解,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区部分区域限制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的通告》(梅市府〔2013〕24号),去年11月1日起,市区部分区域和规定时段,限制通行本市籍、外市籍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为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在此限行基础上,明年起梅江区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限行范围扩大为:梅江桥北端、公园路、梅州大道、广梅路、秋云桥北端、程江河北边河堤、德龙桥东端、梅江河江北河堤至梅江桥北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右图)。禁行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为了严控冒黑烟车和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行动,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执法。在2014年12月31日前,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以劝导、教育为主,提醒驾驶员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暂不处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违规机动车将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严格查处,对发现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此外,梅江区将根据实施情况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适时调整机动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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