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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工商局销毁370升非法来源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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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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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10:4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大埔县工商局依法将在行政执法中没收的90号汽油15桶共370升运至县消防大队销毁。
  该批汽油由当事人黄某从福建饶平上善购进,运至大埔县枫朗镇销售。大埔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且汽油无任何合法来源手续,于是依法予以没收,并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将其销毁。(优生 陈飞 惠婷 敏进)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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