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华银杯”梅州市法治文化 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决定举办“华银杯”全市法治文化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创作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鼓励引导群众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集中展示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精神风貌,突出宣传全市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梅州 服务振兴发展 三、主办单位 梅州市法治文化传播协会 四、征稿范围、种类和方式 (一)范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征稿 (二)种类:1.书法作品;2.绘画作品;3.摄影作品 (三)方式: 1.书法作品的书体、规格尺寸不限,不必装裱,草书、篆书 请另附释文,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书法、绘画作品背面请用 铅笔注明规格、作者姓名及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和作 品题目等。 2.摄影要围绕学法、用法、普法、立法、执法、司法过程的 纪实性作品,提交“JPEG”格式电子文件和冲印成24 寸样片参加评题,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3幅(张)。摄影作品标题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 3.邮寄用挂号邮寄,邮寄地址:梅州市司法局普法办公室,邮编514021,电子信箱: mzspf@163.com,电话:0753-2308029,联系人:吴海苑、黄秀明。 五、征稿内容基本要求 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围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艺术的形式,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优秀法制人物。作品要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艺术魅力、感染力。 六、活动时间安排 (一)征稿时间:从2014年11月上旬开始,到2015年1月15日(以邮戳为准)结束; (二)评审时间:2015年1月底前; (三)展览时间:2015年3月底前,在梅城举办首届梅州市 法治文化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 七、作品评审和奖项设置及作品使用 (一)市法治文化传播协会邀请书法、绘画、摄影等方面的 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市司法局网站及有关报纸媒体上公布。 (二)奖项设置:书法、绘画、摄影分别设一等奖各1名, 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5名,优秀奖各5名。 (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发给证书、奖金。书法、绘画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全300元。摄影一等奖奖金15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四)作品使用: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用于展览、出版、公益宣传等;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未获奖参赛作品不付稿费,作者无要求的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法律责任。 八、活动要求 (一)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组织推荐工作,同时 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动员 和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活动。 (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要积极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提高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三)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院校、社区等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的发动,特别是要加强对书院、画院及书法绘画摄影协会等专业组织的宣传发动,以便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制宣传书画摄影作品。 (四)欢迎社会各界团体组织协办本次活动。 梅州市法治文化传播协会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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